“课程与教务行政管理”实施细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规范课程与教务行政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福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2005年3月版)的要求,在总结我校课程改革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课程与教务行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课程管理细则
(一)课程设置
学校严格执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按照新课改后国家、省市颁布的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和课时,在开足开齐国家和省市课程的同时,依据学校“健美身、科技脑、人文心、中华情”的育人目标,联系实际,开发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校本课程。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以及我区教育局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制定现阶段我校课程计划总表如下:
年级科目﹨课时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品德与生活(社会) |
1 |
1 |
1 |
1 |
2 |
2 | |
语文 |
8 |
8 |
7 |
7 |
6 |
6 | |
数学 |
4 |
4 |
4 |
5 |
5 |
5 | |
英语 |
4 |
4 |
4 |
4 |
4 |
4 | |
音乐 |
2 |
2 |
2 |
2 |
2 |
2 | |
美术 |
2 |
2 |
2 |
2 |
2 |
2 | |
体育 |
3 |
3 |
3 |
3 |
3 |
3 | |
科学(双语) |
|
|
3 |
2 |
2 |
2 | |
综合实践 |
1综合探究课 |
1 |
1 |
1 |
1 |
1 |
1 |
2班(队)会 |
1 |
1 |
1 |
1 |
1 |
1 | |
3信息技术 |
|
|
1 |
1 |
1 |
1 | |
4兴趣个性课(校本课程) |
|
|
|
1 |
1 |
1 | |
课时总计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说明:现三年级是经过区教育局批准的双语实验班,区教育局安排了两节实验课程课时,因此比国家课程计划28课时多了2个课时)
(二)校本课程
1、校本课程的定义。校本课程是由学校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和实施的课程。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着眼于发展学生的兴趣、需要和特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体现师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
我校校本课程主要是指每周四下午开设的兴趣个性课程班与现有低年级开设的双语(科学)课程。班(队)会课属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因为其内容和形式具有浓厚的校本特色也可视为校本课程。学校设置的校本课程类型主要有艺术类、体育类、自然类、人文心理类、生活技能类等。主要形式为:校级课程班(组)、年级课程班(组)和分段学生组合课程班(组)。校级课程班(组)在全校选拔具有相关特长的学生,如:管乐队等。年级课程班(组)以年级学生自愿报名组成,分段学生组由高、中、底年级学生自愿报名组成。
2、校本课程的报审。每学年开学第一周,任课教师须根据自身的知识能力特长实际填写好《百花小学校本课程申报表》,要求写出详细的《课程实施纲要》,也可以结合自己的特长、教育特色或科研成果选择其它内容,统一报学校审批。第二周学校校本课程评审领导小组完成校本课程的审批和报批(上报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工作,教研室完成学生报名、场地分配及开课工作。没有通过学校和教育局审议批准的课程方案,不得在学校中实施。课程班(组)报名学生不满10人不开课。
3、校本课程的实施。授课时执教老师要严格按审批后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或中途终止校本课程。每次授课必须严格考勤。授课教师负责本课程的学生考勤记录,如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教研室,不得随意退除学生或接受学生择班,凡要求重新调班的学生需要自己先写好调班申请,由班主任及相关的教师签名同意后报教学研究室审批。每学年第3次校本课程实施后,没有特殊原因不接受调班申请。各课程班(组)每周上课一次课时(校级活动课程组可根据教学比赛活动的需要增加课时),每学期课程总时量为16—18次(课时)。
4、校本课程的评价。校本课程的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能力提高,要从指导思想、课程意识、课程能力、师生参与程度、师生创造性的发挥、创建 学校特色等方面对校本课程进行全面的评价。学校每学期将依据个人校本课程申报的课程目标、内容、实施方案及学生报名情况,评出一、二、三级校本课程,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依据教师授课的情况(教师教学态度、完成课程情况、学生的兴趣与收获等)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每次给予40、30、20元的奖励。每学期最后一次课时为校本课程学习评价时间。要求有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各课程班(组)按20%指标评出优秀学生,同时上报教研室审批发给学生荣誉证书。
(三)综合实践活动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它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它包括研究性学习(我校称为“综合探究课程”)、社区服务与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为便于区分和实施,我校将“综合探究课程”简称为“综合
“社区服务与实践活动”还包含学校组织的春秋社会实践活动周(全期一般为6—12课时)、参观访问及假日小队活动(不计课时)以及“专题教育教学活动周”等。春秋社会实践活动周每学期举办一次,假日小队活动的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都由德育工作室安排实施,德育室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入档工作。“专题教育教学活动周”包含学校的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语文周、英语周、数学周、信息技术周等,每学年举办一次(每个专题活动周约安排12课时),由学科组制订方案,教研室统筹安排具体时间、活动课时、活动项目内容等。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学校成立综合实践活动(含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研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研活动,以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同时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校内资源、社区资源、网络资源、学生家庭中的资源以及信息化资源等,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中“综合探究课程”教材采用《综合实践活动手册》,但是教师要灵活使用,每学期有选择性的选上一些专题,更重要的是要结合学生生活与学科学习实际,提出一些探究专题。专题教育教学活动周由相关的学科组长负责策划、组织全体学科组教师拟订方案,报学校审批,并组织、实施活动,学科组长为具体负责人。
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对于学生的评价主要由教师负责,评价项目包括学生平时参与态度(考勤、纪律、活动积极性)、课程作业和成果等,评价成绩按照A、B、C、D等级制,学期末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项专题实践活动由学科组负责评价,设集体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个人项目设单项“特长生”和“百花之星”奖。活动结束后举办一期课程实施成果展。对教师的评价纳入学校教师教学常规评价体系。
(四)教材证订与发放
1、学校教研室要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征订教材。由教研室组织各学科严格按区教材选用委员会规定的版本征订教科书,并依据广东省和深圳市教育部门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选用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导资料、复习资料和寒暑假作业,每个学科的教辅资料按规定严格控制在一种以内。订单由教研室教务主任负责填写,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及时送交新华书店。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动员学生证订教材和学习辅导资料。
2、教材由资料员分管,开学前事务办公室组织人员严格按数发放,教务主任应该及时了解发放情况,设法补充所缺教材。教师、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确需购买剩余教材的需经过资料员教务主任开单,到财务室交费后方能领取教材。
二、教务行政管理
(一)教师职位聘任管理
依据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学校实行学年职员、雇员职位申报和聘任制(具体细则参照“教师队伍管理”中的《百花小学学年度岗位申报与评聘方案》)。在每学年放假前由校长室组织完成教师职位申报和聘任工作。教师的任课安排按照相对稳定的原则,任教同一班级的时间一般控制在2-3学年。
(二)教学常规事务管理
1、开学前教研室要科学、合理编排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包括校本课程总表)和作息时间表。要求教师严格执行“三表”。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随意调换课表。由教务主任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如教师安排有外出任务或请假时,2天内由本人预先与有关教师调好课并将《调课单》报教学研究室主任审批或要求教学研究室协助调课,2天以上由教学研究室安排代课,所缺课程教学内容返校后必须及时补上,以保证按期完成教学计划。在期末复习考试周期间,语、数、英学科在其它学科完成期末评价以后,可在任课教师同意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这些课时(体育课除外)进行复习迎考。
2、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要领导教研室加强教学常规工作的计划、监控、调整和总结管理工作。每学期对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含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工作至少分别定期组织两次检查、评议和总结,并作为评选学年“十佳教学常规先进教师”的依据。学校在要求教师使用好“公文往来系统、故障报修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比蓝评估系统、教学资源系统”等软件系统的基础上,要逐步改进完善并积极引入新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3、要严格执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开设重点班、普通班,节假日不补课;教师不能随意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的比赛。
(三)学籍与档案资料管理
1、新生报名入学。每学年教研室按照教育局教育科的要求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申报和学籍确认、班级编排工作。新生入学前,学校德育工作室要为一年级新生家长开设“一年级新生家长与学生培训班”。
2、接收转学插班。每学期放假前15天开始接受正常转出学生的申请和符合条件学生的转入申请。转出学生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核对有关情况后,到资料室办理学籍转出手续。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插班生(本校教职工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后方能接受。插班生办理入学手续时,由教学研究室组织验证,事务室收费、发放教科书,班主任凭收费单和班级编排通知单接收学生,同时为插班生建立学籍。
3、学生请假与休学。班级学生请假两天内由班主任老师审批,三天以上必须请家长递交请假条报教学研究室审批,存资料室备案。因某种原因或因病需要停课治疗的学生必须由家长递交休学申请和治疗医院诊断书、医生建议休学的证明,由教学研究室负责上报区教育科审批。休学完后必须经过学校教学研究室办理复学手续。
4、整理班级学籍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班主任老师必须按要求整理班级学生学籍档案(含转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住址证明、学籍表等),撤出已转出学生的学籍表上交资料室,增加新转入学生的学籍表。
5、开学一周内要将各种计划、方案等应上交的资料及时上传“比蓝评估系统”并打印后交资料室存档。放假前教师要完成各种总结、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各教学功能室资料、图书、教学参考资料、教具、器材以及其它要求上交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入库工作。凡是缺交材料的教职工要扣除部分岗位津贴。